Q1 : 20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及規定?
A1 :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,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。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0年4月6日起至民國100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,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4月15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,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。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『股東會提案函件』字樣,以掛號函件寄送。
Q2 : 英華達董事是否適用公司法競業禁止之規定?
A2 : 於2007年~2010年股東常會通過,解除所有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。
Q3 : 公司設置獨立董事情形?
A3 : 本公司董事七席,其中獨立董事三席。
Q4 : 公司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?
A4 : 本公司選任信用卓著之會計師事務所及會計師簽證,其與本公司無利害關係,並嚴守獨立性。本公司董事、監察人、總經理、財務主管及稽核主管每季定期與會計師就治理事項召開溝通座談會。
Q5 : 公司董事會是否設審計委員會?
A5 : 公司因已有監察人制度,目前四席監察人,故無再加設審計委員會。
Q6 : 我去哪裡找尋有關公司董監事出席董事會之情形?
A6 : 請點選這裡查詢公司董監事出席董事會之情形。
Q7 : 我去哪裡找尋有關公司董監事相關專業知識進修情形?
A7 : 請點選這裡查詢公司董監事相關專業知識進修情形。